出埃及記 / 第 37 章
比撒列用皂莢木作一個櫃:長二肘半﹐寬一肘半﹐高一肘半。
他用淨金內外包它;四圍給它作上金牙邊。
又給它鑄造四個金環在櫃的四腳上﹐這一旁面兩個環﹐那一旁面兩個環。
他用皂莢木作兩根杠﹐用金包它。
他把杠穿在櫃旁面的環內﹐以便抬櫃。
他用淨金作除罪蓋﹐長二肘半﹐寬一肘半。
他用金子作兩個基路伯﹐用錘的法子來作﹐在除罪蓋的兩頭﹐
這頭一個基路伯﹐那頭一個基路伯;他把兩個基路伯和除罪蓋相接連地製造﹑在蓋的兩頭。
兩個基路伯高張著翅膀﹐用它們的翅膀遮掩著除罪蓋;基路伯的臉彼此相對;它們的臉都朝著除罪蓋。
他用皂莢木作一張桌子:長二肘﹑寬一肘﹑高一肘半;
用淨金包它﹐四圍又給它作上金牙邊。
他給桌子的四圍作一手掌寬的邊緣;邊緣的四圍又作上金牙邊。
他給桌子鑄造四個金環﹐將環安在四角上﹐就是在桌子的四腳上。
環子挨近邊緣﹐做穿杠的所在﹑來抬桌子。
他用皂莢木作兩根杠﹐用金包它﹐來抬桌子。
又作桌子上的器皿﹐就是:盤子﹑碟子﹑跟奠酒的大盃和爵﹐都是淨金的。
他用淨金作一個燈臺﹐用錘的法子作那燈臺;它的座和榦﹑跟杯﹑球﹑花﹑都接連在一塊。
燈臺兩邊杈出六個枝子來:一邊三個燈臺枝子﹐另一邊三個燈臺枝子。
在這邊的每一枝上有三個杯﹑作像杏花的樣子﹐有球有花;在那邊的每一枝上也有三個杯﹑作像杏花的樣子﹐有球有花;從燈臺杈出來的六個枝子﹑都是這樣。
燈臺上有四個杯﹑作像杏花的樣子﹐有球有花。
兩個枝子的下面有球和它相接連;又兩個枝子的下面有球和它相接連;又兩個枝子的下面有球和它相接連:從燈臺杈出的六個枝子﹑都是這樣。
它們的球和枝子接連在一塊﹐都是一塊淨金錘出來的。
他作了燈臺的七個燈盞和燈臺的蠟剪和蠟花盤﹐都是淨金的。
作燈臺和這一切器具﹑他用了一擔淨金。
他用皂莢木作一座香壇﹑是四方的;長一肘﹐寬一肘﹐高二肘;壇的四角和壇接連一塊。
他用淨金包它﹐把它的頂﹑它四圍的邊和它的角都包;四圍還給它作金牙邊。
又給它作兩個金環﹑在牙邊以下﹑它的兩旁面﹑就是它的兩邊﹑做穿杠的所在﹑根橫穿上﹐用來抬壇。
他用皂莢木作兩根杠﹐用金包它。
他也作聖膏油﹑和純淨芬芳的香﹐按作香物者的作法作成的。